近两年,我国的水质标准一直在保持着更新和进步,但同发达***的先进标准体系对比,仍然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。
区别一:中美水质标准落地方式不同
美国水质标准体系分“基准”和“标准”两个层次 ,其中关于水生生物 、人体健康和营养物的水质基准由美国环保局公布,水质标准由联邦环保局各州参照水质基准和本州的水体功能制定;在我国,则由***统一制定一个水质标准,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和应用 。
区别二:美国水质体系管理集权、协调合理
美国水质标准的管理体系始于***环保局制定联邦水质基准,各州和部落根据联邦水质基准或本州的基准制定各自水质标准 ,经***环保局审核批准后实施。这样可以确保各州水质标准的协调性。
我国水环境污染控制与管理涉及环境保护部、水利部 、国土资源部 、林业部 、农业部 、交通部等,基本上属于分散型管理体制 ,分享权力,责权交叉多,缺乏统一的、更高一级的协调部门,难以实现“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”。
区别三:美国水质法律规范比较健全
美国的饮用水水源水质指标体系比较科学和完善。均有水质基准为参照,且有法律体系保障 。 美国有以《 清洁水法 》和《安全饮用水法》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保障。而环境保护标准是美国环境法规体系的一个子集。
我国尚未设立专门针对饮用水质的相关法律规范,我国水质标准的许多限值都直接参考了发达***或组织的水质基准或标准限值。